源教体函[2020]5号
关于印发《沂源县教体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教体办,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淄博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沂源教体系统实际进行了修订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月29日
沂源县教体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全县教体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预案适用于我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
儿园,下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
作。
1.指导思想
全县教体系统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2.基本原则
全县教体系统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全县教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3.全县教体系统防控组织指挥体系
3.1成立沂源县教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导全县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由李林同志任组长,杨树锋、宋以水同志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主要职责:在市教育局、县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和指挥全县教体系统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全县教体系统防控工作形势,调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教体办和各级各类学校制定防控具体方案和措施;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学校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处置各镇(街道)、学校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等。
3.2各教体办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本辖区内学校和本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与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制度,共同联防联控。各镇(街道)、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汇总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每天于13:00前向县教育和体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3.3出现重大疫情,县、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到一线指挥调度。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3.4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和咨询电话。值班电话为0533-3241141(24小时),报送信息邮箱为yyjtjawb@zb.shandong.cn。
4.假期紧急应对
4.1立即停止一切集聚性活动。各学校一律停止组织假期到校活动、研学实践和线下辅导答疑等,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违规补课,一律停止各类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人群集聚性活动。
4.2暂停面向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所有教育文化培训辅导活动。教育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教育培训机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并做好监督工作。
4.3暂停校园场地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取消各种旅游团组进入校园。
4.4推迟幼儿园开园。具体开园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势再行确定。
4.5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各学校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各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提醒学生及家长尽量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尽可能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时务必佩戴口罩,如有不适应及时就诊。教育学生不要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外培训、研学旅行、户外拓展、比赛、展示、评比和考试等集聚性活动。
4.6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寒假期间留校的学生,查清情况,建立名册,进行身体状况监测,实行疫情日报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留校学生水电暖供应和饮食安全。对于在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加强联系联络,督促减少外出活动,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对于有重点疫区进出经历或有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学生,按要求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
4.7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与信息报送。各教体办和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值班带班,带班领导要24小时在办公室值班,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4.8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教育系统组织集聚性活动、学校提前开学、假期辅导班未停课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5. 开学决定及准备
5.1做出延期开学决定。县教体系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情势,适时确定开学时间和具体条件,及时印发通知并向社会公布。
5.2保证延期开学期间工作秩序。学校领导班子按正常时间上班,教职工上班时间由区县和学校根据开学准备工作需要确定。
5.3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教学。各学校要根据实际,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资源,安排优秀师资力量提前备课、录课,科学制定学生学习课表和生活指南,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通过网络等方式做好学生答疑、指导工作。
5.4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各区县和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条件,并提前制定好校园隔离观察工作方案。
5.5开展校园集中消毒。对学校教室、图书阅览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洁消毒,消除细菌、病毒滋生环境,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同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制定日常消毒方案。
5.6提前排查传染风险。各学校在开学前要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对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在开学前先在家静休满2周,排除感染隐患后再返校。对武汉等重点疫情区域返校学生,重点实施健康检测。
5.7加强疫情动态监测。各教体办和学校要加强同所在地卫生疾控部门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动态掌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
5.8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推迟开学引发学生、家长对学业的焦虑,以及学校应对措施不到位等引发的舆情动态。
6. 开学后的日常防控
6.1落实师生体温及症状自查。返校前,学校提前通知教师和学生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要暂缓返校。
6.2加强健康状况检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要组织返校师生每天早晨、中午测量体温,如体温出现异常,需立即佩戴口罩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6.3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引导师生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
6.4严格校外人员管理。省政府宣布疫情解除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校园招聘原则上改为网络招聘。
6.5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毒制度。争取卫生健康部门支持,制定学校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按专业要求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6.6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病例确诊,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6.7加强督导检查。各教体办要定期对所辖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学校要坚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8落实保障措施。各教体办和学校要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6.9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学校拒绝学生入学、采取隔离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集中爆发疫情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7.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7.1宣布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2统筹寒假、暑假时间安排,保证学生年度在校学习总时间。
7.3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全市教育系统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附件:1.沂源县教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疫情报告程序
附件1:
沂源县教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林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树锋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以水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成 员:樊传宝 办公室主任
苗祥春 人事科科长、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传国 基础教育科科长、河湖中学校长
周国华 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贵明 职教科科长
朱广霞 体育卫生科科长
尚 峰 宣传科科长
张传友 县勤工俭学管理站站长
崔 昱 县学前教育管理中心负责人
耿雷生 行政许可科负责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卫办,周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疫情报告程序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淄博市教育局
省教育厅
淄博市卫健委
区县政府
区县教育部门区县卫生和健康部门
各级各类学校及
幼儿园
所在地疾控预防控
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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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阿提号的签约作者“惜萱”!
希望本篇文章《沂源县教体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详解》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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